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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客运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0426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3]20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客运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1-0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地铁办,厅运管局、厅航运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地铁办,厅运管局、厅航运局、省西安汽车站:

2014年1月5日18时40分左右,陕西宏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客运班车(陕AN0207)行驶至蒲城县迎宾路与朝阳街十字口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伤者增至24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初步调查了解,陕AN0207客车(隶属陕西宏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线路为西安蒲城,宇通大型高一级车型,2013年9月投入运营,47座)于1月5日16:58分由西安纺织城(城东)客运站发出,执行西安蒲城运输任务。

事故发生后,省厅高度重视,冯西宁厅长、王省安副厅长立即做出批示,指派厅有关处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往事故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和调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客运安全工作,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春运即将来临,加之冬季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车流、人流聚增,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3]103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13]62号)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紧迫性和大局观念抓好客运安全生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海事部门、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厅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把客运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抓好抓实,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重点部门安全管理

(一)加强船舶技术状况检查。要立即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船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营运牌证,严防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

(二)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无合法从业证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船。

(三)加强客运站场安全源头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督促客运站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督促客运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四)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全天候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纠正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问题。要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0-5点停车休息制度,并制定完善具体的安全行车方案及措施。对未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的长途班车或省际包车,春运期间不得运营。

(五)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城市客运和轨道运营企业要做好车辆、站牌及有关设施的检查和保养;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营运;要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工作,在城市主要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站点配备安全监督员,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乘车;要加强公交停车场和油库安全保卫,杜绝出现安全事故;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六)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防爆炸、防火灾、防事故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查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反复检查,重点监控,立足早发现、早处置,防患未然。同时,要针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总结吸取冰冻灾害的经验教训,加强与公路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合理安排班次。

局、省西安汽车站:

2014年1月5日18时40分左右,陕西宏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客运班车(陕AN0207)行驶至蒲城县迎宾路与朝阳街十字口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当场造成3人(二女一男)死亡,24人受伤,在后期事故现场清理过程中又核实一名男性死亡人员和一名轻伤者。目前该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伤者增至25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初步调查了解,陕AN0207客车(隶属陕西宏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线路为西安蒲城,宇通大型高一级车型,2013年9月投入运营,47座)于1月5日16:58分由西安纺织城(城东)客运站发出,执行西安蒲城运输任务。

事故发生后,省厅高度重视,冯西宁厅长、王省安副厅长立即做出批示,指派厅有关处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往事故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和调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客运安全工作,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春运即将来临,加之冬季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车流、人流聚增,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3]103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13]62号)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紧迫性和大局观念抓好客运安全生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海事部门、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厅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把客运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抓好抓实,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重点部门安全管理

(一)加强船舶技术状况检查。要立即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船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营运牌证,严防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

(二)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无合法从业证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船。

(三)加强客运站场安全源头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督促客运站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督促客运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人员,规范检查流程,严格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四)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全天候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纠正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问题。要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0-5点停车休息制度,并制定完善具体的安全行车方案及措施。对未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的长途班车或省际包车,春运期间不得运营。

(五)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城市客运和轨道运营企业要做好车辆、站牌及有关设施的检查和保养;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营运;要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工作,在城市主要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站点配备安全监督员,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乘车;要加强公交停车场和油库安全保卫,杜绝出现安全事故;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六)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防爆炸、防火灾、防事故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查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反复检查,重点监控,立足早发现、早处置,防患未然。同时,要针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总结吸取冰冻灾害的经验教训,加强与公路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合理安排班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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